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还能要回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有些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清楚。现在我想把属于我的那部分要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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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能否要回,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并且达成了协议,只要这个协议是双方自愿、合法签订的,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一般是不能随意反悔要回财产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离婚时存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要回被侵害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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