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后半年工资没结清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辞职都半年了,公司一直没把工资给我结清。我生活都受影响了,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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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可能要求赔偿的。首先,我们来明确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辞职后半年工资都没结清,这明显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所以,当遇到辞职后半年工资没结清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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