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结案后还能要求赔偿吗


追尾结案后是否还能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仅仅是在交警部门结案,而双方关于赔偿事宜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案件还没有经过法律程序(比如诉讼)解决,那么受损一方是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请求获得赔偿的。例如双方只是在交警主持下简单处理了事故,但对于赔偿金额没谈拢,这种情况就可以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要是涉案车辆购买了相关保险,受损方可以选择同时起诉涉案车辆车主、驾驶员以及投保该车辆的保险公司来获得全面赔偿。这是因为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范围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像车辆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事故赔偿时,保险公司就要按照规定进行赔付。 最后,如果受害者在追尾事故中遭受了人身伤害,因接受治疗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等,都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不过要注意,如果结案时双方已经就赔偿等事宜达成了合法有效的协议,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或者没有新证据证明赔偿不足或存在未考虑的损失,一般就不能再要求赔偿了。但要是有这些特殊情况,那么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重新要求赔偿。 相关概念: 诉讼:就是人们常说的“打官司”,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 赔偿义务人:就是在事故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可能是车主、驾驶员或者保险公司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