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聊诽谤践踏他人人格并造成心理伤害,能否要求赔偿?

我被人无聊诽谤,对方践踏我的人格,让我心理上受到了很大伤害。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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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诽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当他人的诽谤行为践踏您的人格,实际上就是侵犯了您的名誉权等人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该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的诽谤行为给您造成了心理伤害,且达到严重程度,您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所以,除了赔偿之外,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不过,在实际主张赔偿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诽谤的言论记录、您受到心理伤害的诊断证明等,来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以及该行为与您所受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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