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是否可主张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主动离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向公司主张赔偿。具体想了解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及主张赔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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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不一定可以主张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经济补偿金的角度来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因为经济补偿金通常是在用人单位存在某些法定过错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 其次,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即使劳动者是主动离职,也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实践中,双倍工资的赔偿是按照实发工资计算的,实发工资包括提成奖金等,不能拿最低工资来参考。 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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