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感情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我谈恋爱的时候被对象骗了感情,对方脚踏两条船,我发现后伤心欲绝,精神状态也变得很差。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对方要求精神损失费?
展开


在法律层面,单纯的被骗感情通常不能直接要求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里强调的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而感情是一种较为主观的情感体验,单纯的欺骗感情很难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侵害人身权益”行为。因为感情关系往往缺乏明确的法律权利义务界定,不像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具有清晰的权利边界。 不过,如果在骗感情的过程中,还伴随着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比如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并且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那么就有可能主张精神损失费。例如,对方在欺骗感情期间,恶意散布关于你的不实谣言,导致你的名誉受损,给你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