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书后还能争夺财产吗?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书,当时对财产分配没多想就签了。现在我觉得有些财产分配不合理,心里很不平衡。我想知道签了这个协议书之后,我还有没有机会重新争取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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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书后是否还能争夺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书的性质。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合同,一旦双方签字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履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那么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比如,一方故意隐瞒了重要的财产信息,或者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重新争夺财产。 但是,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只是单纯地因为后悔或者觉得财产分配不合理而想要重新争夺财产,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因为法律保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既然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就应该遵守协议的约定。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中遗漏了某些财产没有进行分割,那么在发现遗漏财产后的一定时间内,双方可以协商重新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漏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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