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继续教育第三年还能申报吗?
我之前申报过退税继续教育,现在到第三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接着申报退税。我一直参加的这个继续教育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也一直都在持续学习。想问下按照法律规定,第三年还能不能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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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概念。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鼓励大家不断学习、提升自我,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的一项优惠政策。当纳税人进行了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支出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的费用,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如果您参加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第三年仍处于不超过48个月的学历(学位)教育期间,那么是可以继续申报退税的。因为在这个规定的期限内,您每个月都能享受400元的定额扣除。例如,您从第一年1月开始参加本科的在职学历教育,到第三年,只要还未毕业,都能继续申报扣除。 要是您参加的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通常是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进行3600元的定额扣除。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三年没有取得新的符合条件的证书,一般就不能申报该类继续教育的退税了。但如果在第三年取得了新的符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那么就可以在取得证书的当年申报3600元的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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