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是否会涉及虚假宣传罪?
最近看到一些房企在宣传楼盘时,夸大了很多配套设施和服务,感觉这可能是虚假宣传。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企会不会构成虚假宣传罪?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虚假宣传,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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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一般不会涉及虚假宣传罪,但可能涉及虚假宣传相关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通常为要约邀请,但如果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即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开发商承诺小区会配备高端健身房、游泳池等设施,但实际交房后并未提供,这就可能构成违约,需对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 从行政责任角度,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如果开发商发布误导性广告或宣传,对房地产产品的品质、特性、期限、产地等进行夸大或虚假陈述,将被勒令整改,如逾期未纠正,将面临罚款处罚。比如有的房企宣传楼盘周边有优质学校,但实际上并无相关规划,这就属于虚假宣传,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专门的虚假宣传罪,常见的与虚假宣传相关的罪名是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对于房企的虚假宣传行为,多数情况下达不到虚假广告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的程度,所以一般是按照民事违约和行政违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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