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否能主张工伤赔偿?
我在一个工地上干活,没有和老板签劳动合同,也不确定和老板是不是劳动关系。最近我在干活时受了伤,想去申请工伤赔偿,但不知道没有劳动关系能不能申请。想问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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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否能主张工伤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工伤赔偿则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单位或社保基金获得的补偿。 一般情况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这表明,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通常前提条件。因为只有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作行为才与用人单位直接关联,用人单位才对劳动者负有安全保障等义务。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即使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有可能主张工伤赔偿。比如,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发生工伤,虽然其与发包方可能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但发包方依然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了这种情形,即使劳动者与被挂靠单位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但在工伤认定和赔偿方面,被挂靠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通常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才能主张工伤赔偿,但在上述特殊情况下,即使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依然可以依法主张工伤赔偿。当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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