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的欠款能否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我和一家分公司有业务往来,现在这家分公司欠了我一笔钱,一直拖着不还。我听说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想问问能不能直接去执行总公司的财产来要回我的欠款,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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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分公司的欠款是可以执行总公司财产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意味着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并非像独立的公司那样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当分公司对外产生欠款等民事责任时,总公司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执行总公司的财产。具体来说,债权人通常需要先通过法律程序,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分公司和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获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如果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公司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责,但在执行时也要遵循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总公司的财产进行合理的执行,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确保总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不当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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