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了还在一起生活算夫妻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因为一些原因还住在一起生活。周围人还是觉得我们是夫妻,可我们已经没了夫妻关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还一起生活到底还算不算夫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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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同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一般不算夫妻。夫妻关系是一种法律上的身份关系,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来确立和解除。结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确立夫妻关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而离婚同样要经过法定程序,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才解除,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当夫妻双方完成了离婚的法定程序后,他们之间的夫妻身份关系就正式结束了。之后即便两人还继续在一起生活,这种状态在法律上并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他们此时的共同生活在法律上通常被看作是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生病或遇到困难,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帮助和照顾。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在同居关系中,双方的财产一般按照各自所有来处理,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是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才会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同居关系中的双方通常没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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