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继续一起生活吗?
我和伴侣刚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各种现实原因,比如孩子、住房等问题,暂时没办法分开居住,还是要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后继续一起生活是否被允许,会有什么潜在的法律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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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后继续一起生活是被允许的。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了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双方就不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但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的双方继续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婚姻关系的解除需遵循法定程序,如协议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需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当离婚程序完成后,婚姻关系就正式结束。 然而,离婚后继续一起生活也可能带来一些潜在的法律问题。在财产方面,由于双方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各自取得的财产将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归各自所有。如果在共同生活期间有财产的混同或者共同购置财产的情况,就需要明确各自的出资和权益,避免日后产生财产纠纷。 在债务方面,离婚后一方所负的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所以在共同生活中,如果涉及债务问题,也要注意明确债务的归属。 另外,从人身关系角度,离婚后双方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等权利义务关系。在对外关系上,他人也不能再认定双方为夫妻关系。总之,离婚后继续一起生活虽然不违法,但要注意明确各种法律关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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