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是否可以刑事附带民事?
我遇到了一个关于串通投标的事儿,有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这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在追究他们串通投标罪刑事责任的时候,能不能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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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串通投标罪是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简单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从而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诉讼。在串通投标罪的场景中,如果犯罪人的串通投标行为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这些受到损失的主体就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串通投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当犯罪人实施了该条规定的行为,并给他人造成物质损失时,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例如,在一个工程项目投标中,几家投标人串通抬高报价,使得招标人不得不以高价签订合同,造成了招标人的经济损失。此时,招标人就可以在对串通投标的犯罪人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多支付的价款等损失。 所以,当因串通投标罪遭受物质损失时,被害人是完全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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