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串通投标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参与了一个投标项目,听说有竞争对手可能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况。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串通投标罪是怎么认定的,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呢?这对我判断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很重要。
展开 view-more
  • #串通投标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串通投标罪指的是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关于串通投标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于串通投标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中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也对串通投标罪作出了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些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明确了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对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