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遭遇虚假宣传时,能否维权退房呢?
我买的商品房,开发商宣传时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交房却差很多。比如宣传有大型游泳池、高端健身房,交房后却都没有。我现在很困扰,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退房,具体该怎么维权,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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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遭遇虚假宣传的情况下,购房者是有可能维权退房的,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和操作。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虚假宣传是指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通过广告、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房屋的相关情况进行不真实、不准确的描述,从而误导购房者做出购买决策的行为。比如宣传小区有大型公园,但实际并没有,这就属于虚假宣传。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购房者就可以依据此规定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也就是退房。 具体的维权途径和方式如下: 1. 收集证据:购房者要注意收集开发商虚假宣传的相关证据,比如宣传海报、宣传册、销售人员的承诺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非常重要。 2. 与开发商协商:购房者可以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退房、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如果协商能够达成一致,问题就可以得到较为顺利的解决。 3.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和调解。这些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并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4. 提起诉讼或仲裁:如果投诉也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房、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或仲裁的过程可能比较复杂和漫长,购房者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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