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未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可以扣工资吗?
我打算离职,但是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没办法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现在担心公司会以此为由扣我的工资,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没有权力扣工资,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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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未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扣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离职通知义务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应当按照这个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 其次,关于公司能否扣工资的问题。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这里有个限制,即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然而,如果劳动者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但并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公司也不能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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