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个人开发票抬头是否可以不填写身份证号码?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开发票时遇到了一些问题。我们给个人开具发票,对方问是否要填他的身份证号。我不太确定企业给个人开发票时,抬头不填写身份证号码是否合规,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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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给个人开发票时,抬头通常是可以不填写身份证号码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票抬头的概念。发票抬头就是购买方的名称,它是发票上非常重要的一项信息,用于明确这张发票是开给谁的。而身份证号码,是用于唯一标识个人身份的一串数字编码。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对于企业给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为个人的,目前并没有强制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这里明确强调的是“企业”,并不包括个人。 也就是说,当企业给个人开具发票时,只要正确填写个人的姓名等必要信息作为发票抬头,就满足基本的发票开具要求,身份证号码并非必填项。不过,虽然没有强制要求,但在实际业务中,如果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约定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码,企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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