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可以给个人代开发票?
我是个人,和一家单位有业务往来,对方说要给我代开发票。我不太懂这方面,想知道单位能不能给个人代开发票呢?这么做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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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单位一般不可以随意给个人代开发票。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如果单位给个人代开的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那就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虚开发票不仅会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而且对于参与虚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会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如果是符合正常业务流程,在真实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应该按照规定自行开具发票。若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给单位,个人可以前往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比如个人提供了劳务,取得了收入,就可以携带相关合同、身份证明等资料去税务部门,申请代开相应的发票。总之,单位不能随意给个人代开发票,必须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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