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员工提高工资,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并且不补偿吗?
我跟公司的合同快到期了,我想在续签的时候提高工资。但我担心公司会因为我提涨工资就拒绝跟我续签,而且还不给我补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公司有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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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员工提出提高工资,公司是否可以拒绝续签并且不给予补偿,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下面分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员工提出提高工资,而公司愿意维持原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或提高工资待遇来续签合同,但是员工不同意续签,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员工原来月薪是5000元,合同到期时员工要求涨到6000元,公司只同意维持5000元续签,员工拒绝了,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公司要支付补偿的情形。 然而,如果公司拒绝按照员工提出的合理涨薪要求续签合同,且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那么公司就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来月薪5000元,有五险一金和定期的绩效奖金,合同到期员工要求涨到5500元,公司拒绝续签,并且表示就算续签月薪也只能给4500元,还取消绩效奖金,这种就是公司降低了原合同条件,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员工提高工资,公司能否拒绝续签且不补偿,关键在于公司是否维持或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员工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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