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9级后公司还能在两年后申请复核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鉴定结果是9级。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公司突然说要对这个鉴定结果进行复核。我不太清楚公司在这么久之后还有没有权利这样做,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公司的要求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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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详细探讨工伤鉴定9级后公司在两年后能否申请复核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伤鉴定复核相关的基本概念。工伤鉴定复核是指在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等对初次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重新进行鉴定的申请。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伤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误判等情况。 关于申请复核的时间限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意味着从时间上看,公司如果对初次工伤鉴定9级的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在两年后才提出复核申请,明显超出了上述法律规定的15日的时间限制。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公司已经丧失了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因为法律规定了明确的申请期限,是为了保证鉴定程序的及时性和稳定性,避免当事人无限制地拖延时间、反复申请,影响鉴定结果的效力和工伤职工权益的及时保障。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其未能在规定的15日内提出申请,比如发生了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客观上无法及时申请的情况,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考虑其复核申请。但这种情况需要严格的审查和认定,公司承担着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9级后公司在两年后不能再申请复核。但如果公司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理由并能证明,才有可能存在申请复核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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