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过大手术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动过大手术,现在还在恢复期,单位却提出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想知道在我这种动过大手术的情况下,单位有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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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过大手术的情况下,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如果员工还处于医疗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在员工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也是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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