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得到补偿金?

我是大集体的员工,最近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补偿金?要是能得,怎么计算?不能得的话,又是什么原因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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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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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是否能得到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简单来说,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这就是补偿金。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生活能有一定的经济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的场景中,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中的情形,那么劳动者是可以得到补偿金的。比如,用人单位因为自身经营困难等原因,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那么一般是不能得到补偿金的。例如,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想要换工作而主动辞职,就无法获得补偿金。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补偿金。比如,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不用支付补偿金。 综上所述,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能否得到补偿金要根据具体的解除原因和情形,对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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