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是否可以转委托?
我之前委托了一个朋友帮我处理一些事情,现在他说他有事没办法继续帮我处理,想把这个委托转给别人。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想知道在法律上委托是可以转委托的吗?具体有什么规定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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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委托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转委托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转委托,简单来说就是受托人把原本自己受托的事务又交给其他人去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受托人要进行转委托需要经过委托人的同意。如果经过了委托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委托人的追认,那么委托人可以直接向转委托的第三人下达指示,受托人只需要对选任第三人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负责。例如,受托人选了一个不靠谱的第三人,或者对第三人的指示有误,导致委托事务出现问题,受托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要是没有经过委托人同意或追认就进行转委托,受托人就要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负责。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不得不转委托给第三人,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事先得到委托人同意,也是被法律允许的。比如受托人突然身患重病无法继续处理委托事务,而不及时转委托会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此时转委托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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