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是否可以开材料发票?
我经营着一家建筑劳务公司,平时主要是提供劳务服务。最近有业务涉及到材料销售,我不太确定我们公司能不能开材料发票。要是开了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建筑劳务公司有没有开材料发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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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能否开具材料发票,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建筑劳务公司和材料销售在法律上的界定。建筑劳务公司,主要是为建筑工程提供劳动力服务,像派遣工人进行施工等;而材料销售是指将建筑材料出售给他人的商业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只要是真实的经营业务,就有开具发票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如果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了材料销售这一项,那么在实际发生材料销售业务时,是可以开具材料发票的。这是因为经营范围明确允许了该公司从事材料销售的经营活动,所以开发票是合理合法的。 然而,如果建筑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没有材料销售的经营范围,却开具了材料发票,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虽然目前在税务管理上,对于临时性的超范围经营,有些地方允许企业自行开具相应发票并申报纳税,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风险。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讲,超范围经营可能会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所以,建筑劳务公司在考虑开具材料发票时,要先确认自身的经营范围。如果有需要经常开展材料销售业务,最好先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以确保经营活动和发票开具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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