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担保人是否可以列为第三人?
我给别人的合同做了担保,现在合同双方起了纠纷要打官司。我有点担心这事儿会牵扯到我,想知道在这场官司里,我作为合同担保人能不能被列为第三人啊?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自己稀里糊涂承担什么责任,所以想了解清楚。
展开


在探讨合同担保人是否可以列为第三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的人。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担保人能否被列为第三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担保人对合同双方争议的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比如担保人认为合同的履行情况直接影响到自己对担保物的权利,那么担保人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如果担保人虽然对合同双方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影响到其担保责任的承担或者追偿权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此时担保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例如,在一般的借贷合同中,债务人到期未还款,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担保人可能就会因为案件结果影响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从而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可以通知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综上所述,合同担保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被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