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是否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我打算和别人做个小生意,对方说咱们直接口头定个合同就行,不用签书面的。我有点担心,这样口头订立合同到底行不行啊?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合同订立能不能用口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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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合同订立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它关乎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订立是否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呢?答案是肯定的。 合同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表现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口头形式是被法律所认可的合同订立形式之一。 口头合同,就是通过口头交谈的方式,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而成立的合同。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在菜市场买菜,和摊主达成的买卖协议就是典型的口头合同。这种合同形式具有简便、快捷的优点,能够迅速达成交易,提高效率。然而,它也存在一定的弊端。由于缺乏书面的记录,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能难以举证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导致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相比之下,书面合同则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它能够明确记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进行一些较为重大、复杂的交易时,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和纠纷,建议当事人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虽然法律允许合同订立采用口头形式,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如果交易金额较小、交易过程简单,口头合同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但如果涉及到较大的利益、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了保障自身权益,还是应当优先考虑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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