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财产权是否可以分割?


著作财产权指的是著作权人通过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它包含了多种权利,像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简单来说,著作财产权就是作者靠作品赚钱的权利。 那么著作财产权是否可以分割呢?答案是可以的。在法律层面,著作财产权的可分割性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著作财产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别行使和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这表明著作财产权中的各项具体权利是可以独立进行许可使用或者转让的。例如,作者可以将作品的出版权许可给一家出版社,同时将作品的影视改编权转让给一家影视公司,这就是对著作财产权的分割行使。 其次,著作财产权在共有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分割。当著作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共有时,共有人可以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著作财产权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虽然这里说的是不动产和动产,但共有的原理同样适用于著作财产权。在共有著作财产权时,共有人可以根据贡献大小等因素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实现著作财产权的分割。 不过,对著作财产权的分割也不是毫无限制的。在进行许可使用或者转让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例如,转让著作财产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权利种类、地域范围、期间等内容。而且,著作人身权是不可分割和转让的,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身紧密相连,是不能进行分割处理的。总之,著作财产权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约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分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