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假冒伪劣罪能否取保候审,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根据该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假冒伪劣罪,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比如,犯罪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拘役,那么就满足了第一种情形的条件。或者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该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以申请。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通常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然后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要求提供保证后,就可以被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最终是否能获得批准,还需要办案机关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否则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