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可以私下和解吗?
我不小心用了和别人很像的商标,对方发现后找我谈。我想和对方私下和解解决这件事,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我不太懂法律,也怕处理不好会有大麻烦,所以想问问假冒注册商标这种情况能不能私下和解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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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涉及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这种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是否能私下和解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民事层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当发生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这些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协商,也就是私下和解。比如侵权人停止使用假冒商标,并对被侵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是可以通过私下和解解决民事纠纷的。
然而,从刑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就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不能通过私下和解来免除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不过,若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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