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的医保卡可以互相使用吗?

我和我爱人都有医保卡,之前没在意,最近听说医保卡不能随便给别人用。我就想问问,像我们这种夫妻关系,能不能互相用对方的医保卡呢?要是用了会有什么后果吗?我挺担心会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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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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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保障卡中的医保个人账户部分,它主要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简单来讲,医保卡是和参保人个人身份紧密相连的,是用来保障个人医疗费用支付的工具。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这就意味着,原则上医保卡是只能由参保人本人使用的。因为医保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救命钱”,它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和管理,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专卡专用,以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地区为了方便群众就医和合理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出台了一些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比如可以用个人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医保卡可以随意互相使用,而是在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特定的共济方式来实现。 如果夫妻之间未经允许随意互相使用医保卡,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在使用医保卡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所在地区有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建议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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