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有裂痕还能继续过下去吗?
我和另一半现在关系有了裂痕,经常吵架、互相不理解,生活过得很压抑。我很纠结不知道这样的婚姻还能不能继续下去,想了解从法律层面来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和办法来判断是否还能继续维持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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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间有裂痕是否还能过下去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定论,关键在于双方对于婚姻的态度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 首先,婚姻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民事关系。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婚姻应当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互相尊重等原则建立的。当夫妻间出现裂痕时,如果双方都愿意共同努力修复关系,通过沟通、理解等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婚姻是有可能继续维持下去的。法律也鼓励夫妻双方珍惜婚姻关系,维护家庭的稳定。 然而,如果夫妻间的裂痕已经达到无法调和的程度,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夫妻间只是存在一些小的矛盾和裂痕,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家庭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尽量挽回婚姻。但如果矛盾已经非常严重,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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