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什么地步是一定要离婚的呢?
我和另一半的关系越来越差,经常吵架冷战,生活过得很痛苦。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夫妻关系走到什么地步是一定要离婚的,是感情破裂就算,还是有其他更明确的标准呢?我很纠结要不要做离婚这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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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是否一定要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那什么情况意味着夫妻感情破裂呢?下面给大家详细解释。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列举了几种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第一种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比如领了两个结婚证;与他人同居则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会极大地破坏夫妻感情。 第二种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像一方经常殴打另一方,或者长期进行辱骂、恐吓等精神折磨;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让家庭失去了温暖和安全,也意味着夫妻感情很难再维持下去。 第三种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果一方染上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并且经过多次劝说和教育都不改正,不仅会严重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还会对家庭的稳定和和谐造成极大的破坏,夫妻感情也会因此受到严重冲击。 第四种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分居两年的时间证明夫妻双方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共同生活,感情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裂痕。 此外,如果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双方性格严重不合,长期无法沟通交流,无法共同经营家庭生活等。同时,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为一方失踪后,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一方的婚姻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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