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会被判决离婚?
我和另一半的关系越来越差,感觉日子过不下去了,有了离婚的想法。想提前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到底哪些具体情形会让法院判决离婚呢?是只要一方提出就可以,还是得满足特定条件?希望能清楚知道这些,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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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以下这些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首先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就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两种行为都严重破坏了夫妻关系中的忠诚义务。 其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再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和吸毒不仅会导致家庭财产受损,还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稳定。 然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要达到连续两年的时间。 另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可判决离婚,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还有,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以及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法律规定这些情形是为了保障婚姻中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公平。如果确实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相关概念:(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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