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我因涉嫌犯罪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现在案子快判了,我担心被关的这段时间不算在刑期里。我想知道刑事强制措施能不能折抵刑期呢?如果能折抵,具体是怎么折抵的呀?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刑事强制措施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常见的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其中,并不是所有的刑事强制措施都能折抵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这里的先行羁押,通常是指被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管制之前,被采取了拘留或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那么被羁押的时间可以按照一日折抵二日的方式来折抵管制的刑期。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同样,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表明,对于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的情况,先行羁押的时间是按照一日折抵一日的方式来折抵刑期的。
然而,像拘传、取保候审,由于没有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所以一般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对于监视居住,情况相对特殊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就不能折抵刑期。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