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付清赡养费后可以断绝亲属关系吗
我和家里人关系一直不好,打算一次性给他们付清赡养费,然后跟他们断绝关系。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样做行不行得通呢?我想了解清楚,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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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次性付清赡养费后,也是不可以断绝亲属关系的。首先,我们要明确亲属关系的概念。亲属关系主要包括自然血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血亲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比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这是与生俱来、无法改变的事实。而拟制血亲关系,像养父母与养子女,是通过法律行为建立起来的,但一旦建立,也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支持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清赡养费,来断绝自然血亲关系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说明赡养义务是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它与亲属关系紧密相连,不能因为支付了赡养费就解除亲属关系。 对于拟制血亲关系,虽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比如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但这也不是简单地通过支付费用就能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文,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条件和程序做了详细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情形,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才能解除收养关系。 综上所述,无论是自然血亲关系还是符合法定条件解除拟制血亲关系,都不是通过一次性付清赡养费就能断绝的。亲属关系的解除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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