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抚养子女,子女可以跟父母断绝关系吗
我从小父母就没怎么管过我,没尽到抚养责任,现在我长大了,心里对他们还是有隔阂,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跟父母断绝关系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展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是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仅仅因为父母不抚养子女,子女是不可以跟父母断绝关系的。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的,这种关系从子女出生就存在,一直到一方死亡才结束。在法律上,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签订协议或者登报声明等方式来解除的。比如,就算父母离婚了,他们和子女的关系依然存在,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除与子女的亲子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说明,虽然不能断绝关系,但如果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责任。比如向法院起诉,让父母支付抚养费等。 不过,如果子女是被合法收养的,那么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总之,亲生父母不抚养子女,子女不能断绝关系,但可以依法维护自己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而养子女在合法收养关系成立后,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在法律上会发生相应变化。 相关概念: 自然血亲:就是基于自然的血缘联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像父母和亲生子女这种基于血缘的关系就是自然血亲关系。 收养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法定的收养程序,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形成了与亲生父母子女类似的权利义务关系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