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和父母断绝关系后还能继承遗产吗

最近因为一些矛盾,我冲动之下想和父母断绝关系。但冷静下来后,又担心之后要是父母有遗产,自己还能不能继承。想知道在法律上,和父母断绝关系到底影不影响我对他们遗产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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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在法律上是不允许与父母断绝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自然血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血亲关系是基于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无法通过人为的方式解除;拟制血亲关系,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等,虽然可以通过一定法律程序解除,但这和你所说的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不是一回事。 关于继承问题,如果没有出现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即使声称和父母断绝关系,子女依然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是指故意非法剥夺被继承人生命的行为。比如为了早点获得遗产而杀害父母,这种情况下就会丧失继承权。(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例如兄弟姐妹之间为了多分得遗产,杀害其他兄弟姐妹,就会失去继承资格。(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虐待则是指对被继承人进行肉体上或精神上的折磨、摧残。如果情节严重,就会丧失继承权。(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私自更改父母遗嘱内容,严重影响遗嘱原本意思,侵害了其他继承人权益,就可能丧失继承权。(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比如欺骗父母立下对自己有利的遗嘱等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不存在上述这些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哪怕与父母关系闹僵,甚至有过断绝关系的声明,在父母去世后,子女仍然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中指定子女继承财产,那么子女就按照遗嘱继承。相关概念:(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丧失继承权: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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