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能否结束?

我和伴侣现在基本没什么感情交流,婚姻生活就是各过各的,感觉这个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可以结束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展开 view-more
  • #婚姻结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是可以结束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婚姻关系结束的概念。婚姻关系结束,通俗讲就是夫妻两人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配偶,双方不用再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而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它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就提到了感情破裂这个关键因素,而名存实亡的婚姻往往就意味着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名存实亡的婚姻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结束呢?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觉得这段婚姻已经没有继续的必要,并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就正式结束了。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想结束婚姻关系,但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此外,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总之,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是可以结束的,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