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获得的死亡赔偿金能否用于清偿债务?
我家有个亲戚去世了,获得了一笔死亡赔偿金。但他生前欠了别人一些钱,债主现在找上门来,要求用这笔死亡赔偿金还债。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死者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到底能不能用来清偿他生前的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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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从本质上来说,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之后才产生的,所以它并不属于遗产的范畴。 一般情况下,清偿债务通常是用死者的遗产来进行。如果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所以通常不能直接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不过,在实践中,如果死者家属自愿用死亡赔偿金来偿还债务,法律也不会禁止。但如果家属不愿意,债权人不能强制要求用死亡赔偿金来偿债。 比如,张三因意外去世获得一笔死亡赔偿金,他生前欠李四一笔钱。李四不能直接要求用张三的死亡赔偿金来偿还债务。只有当张三有其他遗产,并且其继承人继承了这些遗产时,李四才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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