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绝户的承包地收回后可以发包吗?
我家村里有一户人家因为意外全部离世成了绝户,他们家的承包地被村里收回了。现在村里打算把这块地重新发包出去,我有点疑惑,村里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想了解下死亡绝户的承包地收回后到底可不可以发包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这里的家庭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土地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当农户家庭中全部成员死亡,也就是所谓的“死亡绝户”情况,该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然消灭。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户这一主体存在的,成员全部死亡后,主体灭失。 而对于已经收回的死亡绝户的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可以进行重新发包的。该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将拟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并召开成员会议,讨论决定承包方案。这意味着村里要发包收回的承包地,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民主决策等环节。所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下,死亡绝户的承包地收回后是可以发包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