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土地多少年国家收回?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土地。我不太清楚国家对于人去世后土地的处理规定,想知道从老人去世开始算,过多少年国家会把土地收回去呢?是所有类型的土地规定都一样吗?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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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同类型的土地,在人去世后的处理方式和收回时间是不一样的。 对于农村的耕地,它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进行经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如果承包户的某个成员去世,但该户还有其他成员,那么土地不会被收回,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只有当整个承包户的成员都去世了,也就是“户消亡”的情况下,村集体才会在承包期到期后收回土地,而不是人去世后马上收回。在这三十年承包期内,即使户内成员有人去世,土地依然可以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耕种。 宅基地方面,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继续使用宅基地。如果房屋自然坍塌、灭失后,没有继承人申请重建,村集体一般会在合理时间内收回宅基地。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多少年收回,通常是在发现房屋已无法居住且无人管理时进行处理。 国有土地方面,比如城市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土地使用者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同时也就继承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像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一般是七十年,在这个使用期限内,不会因为使用者去世而提前收回土地。当使用期限届满后,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可能会自动续期(如居住用地),也可能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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