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债务的人能否担任企业法人?
我自己身上有一些债务,最近想注册一家企业当法人。但不清楚法律上对于有债务的人当企业法人有没有限制,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担任企业法人,所以来问问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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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通俗来讲就是公司在法律上的代表,代表公司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有债务的人能否担任企业法人,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个人有债务并不影响其担任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有债务的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只要该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条件,就可以担任企业法人。比如,一个人虽然有一些普通的个人债务,像信用卡欠款、小额贷款等,但只要他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等,就具备基本的担任资格。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个人的债务问题涉及到重大违法或失信行为,那就可能会受到限制。例如,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所以,如果债务问题严重到符合上述这些规定的情况,就不能担任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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