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能退前几年的吗?
我之前都没注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事儿,现在才了解到。想问问,我能不能申请把前几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的税退回来呢?具体要怎么操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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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有可能退回前几年的税款的。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允许额外扣除一些特定的支出,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所以,如果您在前几年有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但未申报扣除,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是可以申请退税的。 申请退税的操作步骤一般如下:首先,您需要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然后注册并登录账号。接着,在 APP 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前几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好后,再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选择相应的年度进行申报。系统会根据您填写的信息重新计算应纳税额,若计算结果显示您多缴了税款,就可以申请退税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年度的申报截止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免影响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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