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启动征地程序的危房能否用危房鉴定强制拆除?

我家的房子所在区域已经启动了征地程序,最近相关部门说我家房子是危房,要用危房鉴定来强制拆除。我不太明白这样做合不合法,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能不能凭借危房鉴定就强制拆除我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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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强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已启动征地程序的情况下,关于能否用危房鉴定来强制拆除危房,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危房”的概念。危房指的是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对危房的鉴定需要专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即便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也不意味着就能随意强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要进行催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步骤。如果没有按照这些法定程序来执行,那么强制拆除行为就是违法的。 当房屋处于征地程序中时,情况就更为复杂。征收土地是一个涉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征收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征地工作,而以危房鉴定作为强制拆除的手段可能存在规避合法征地程序的嫌疑。 如果征收方单纯以危房鉴定为由进行强制拆除,而没有遵循合法的征地补偿程序,这可能会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在征地过程中享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等。征收方应该先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在给予合理补偿后,才能进行拆除工作。 此外,如果被征收人对危房鉴定结果有异议,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中,被征收人可以向作出危房鉴定或强制拆除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在行政诉讼中,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断征收方的行为是否合法。 总之,已启动征地程序的危房不能简单地用危房鉴定就强制拆除。征收方必须遵循法定的征地程序和行政强制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要了解自己的权利,积极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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