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交了定金能退回吗?
我买房的时候交了定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这定金能不能退回来。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购房定金退还这块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确定自己这种情况符不符合退还条件,想了解下在哪些情况下定金可以退,哪些情况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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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能否退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这个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比如购房者交了定金后,突然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没有合理的理由就单方面毁约,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将房屋又卖给了别人,或者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等,这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回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比如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例如,在签订购房合同前,突然出台了限购政策,导致购房者失去了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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