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买房子交的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来的。首先得了解一下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根据《民法典》第587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说,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销售的相关合法证件,导致无法签正式合同,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得把定金还给你,并且可能要承担你的损失;又或者开发商在你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把你已经选好的房子卖给了别人,结果你没法签正式合同,那么开发商应该给你两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不可抗力和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出卖人也应当返还定金。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房地产政策突然出台,导致你的购房资格受到限制,或者首付比例提高,让你没办法支付房款,这种情况下押金也可以退还。 但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导致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比如你没按时、按照认购书上说的地方去签合同,或者当要签合同时,突然改了认购书里已经确定好的价格、面积、户型之类的重要信息,那这个时候就会被认定为你违约了,之前交的定金可能就拿不回来了。 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定金退还的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相关事宜。总之,购房定金能否退还,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