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约定的定金能退吗?
我之前签了购房合同,还交了定金。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不知道合同里约定的定金能不能退。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这钱打了水漂,想问问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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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简单来说,就是购房者为了表示自己买房的诚意,先给开发商或者卖方一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了,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比如购房者突然资金出现问题,无法继续购房,这种就属于自身违约,定金通常不能退。 但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或者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那么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比如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像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使得房屋无法正常交付,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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