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了三个月房租,押金和剩余租金能否退还?

我交了三个月房租,现在因为一些突发情况不能继续租这个房子了,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之前交的押金和还没住的剩余租金能不能退给我啊,不太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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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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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过程中,押金是房东为了保障房屋及屋内设施不受损害、租客能按时支付租金等情况而收取的一笔款项。剩余租金则是租客预先支付但还未实际居住对应时间段的租金。 一般来说,能不能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要先看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退租时押金和剩余租金的处理方式,那就按照合同来执行。 假如合同没有约定,租客提前退租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比如扣除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但是房东不能随意扣留全部押金和剩余租金。 在扣除合理的违约金后,剩余的押金和租金应该退还给租客。如果双方就退还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租客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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