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怎样构成的?


诈骗罪的构成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诈骗者是有意识地想要通过欺骗手段来获取他人财物,并且清楚自己的行为会给被害人带来财产损失。这种故意是构成诈骗罪的重要心理因素。例如,某人明知自己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来吸引他人投资是欺骗行为,并且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他人的钱财,就具备了主观故意。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诈骗罪。单位组织也可能实施诈骗行为,但在法律规定上与自然人诈骗有所不同。例如,一个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实施诈骗行为,就符合主体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公私财物包括国家、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诈骗罪的本质就是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剥夺他人对财物的合法所有权。比如,骗子通过欺骗手段让被害人将自己的存款转账给他,就是侵犯了被害人对存款的所有权。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方法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且,诈骗的财物数额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例如,骗子谎称自己有一批珍贵的古董出售,被害人信以为真并支付了高额款项购买,但实际上并没有古董,这种行为就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如果骗取的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诈骗罪。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要件,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方面来认定。





